各院、系、部:
为鼓励市属高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大力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实施“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为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资金及执行
“提升计划项目”按年度投入经费,自然科学类项目年度经费不超过100万,人文社科类项目不超过30万,实施周期为2-3年,每年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滚动支持。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财〔2010〕47号)文件执行。
2、申报截止时间
各单位科研秘书于3月13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的申请书(一式11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候。学校将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请各院、系、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