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