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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研究生部《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关于做好2014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启动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评奖计划数量和奖励标准
依据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财政的安排,我校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奖计划数为:博士生9人;硕士生59人。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资金全额由国家财政拨付。
二、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读研究生(含2014级研究生)均具有资格申请。
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或未注册的,或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研究生不具有申请资格。
三、申请条件
具体的参评条件请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主要包括:研究生本人自愿申请,院(系、中心)评审委员会初评、公示、推荐,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环节。具体程序要求请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五、名额分配及相关重要说明
名额分配的主要依据是各院(系、中心)研究生规模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
名额分为推荐获奖和推荐答辩两种类型。对不同类型,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将采用不同审定方式:对推荐获奖类(全校共50人),领导小组直接进行会议审定;对推荐答辩类,将由研工部组织跨学院、跨学科答辩,以差额的方式确定推荐人员(最终确定9人),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六、时间安排
10141600前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向所在院(系、中心)、博士研究生向研工部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支撑材料;
1014~23日,各院系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初评和公示环节;其中,1017日前,向研工部提交推荐答辩类研究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1023~1024日,各院系提交推荐汇总表和相关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
 
联系人:牛志伟(博纳楼331  83951387
                张馨丹(博纳楼329 83951641
 
                                                 研究生工作部
                                              201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