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提高学校科学研究水平,鼓励年轻人才脱颖而出,为国家和北京市的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贡献力量,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各院、系、部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限额》的要求,组织申报。
各院、系、部须组织好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与评审,按限额指标择优推荐,努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报要求
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资格、立项原则、立项程序等申报要求,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学科门类按《北京市教委项目学科、专业目录一览表》填报。
请各院、系、部务必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如有违规推荐项目,学校按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三、项目类别、资助金额、经费支出范围及完成时限
1、校级科研项目分为规划项目和青年项目。
2、资助强度:校级规划项目2万元,校级青年项目1万元。
3、经费支出范围:严格按照市教委《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试行) 》执行。
4、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其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2、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单位请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均为原件),以及本单位的《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3、2014年9月1日前,请欲申报的老师上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项目申请书》及《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给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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