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课题,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形成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学术水平高的原创性成果,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研究生部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2014年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期限
项目执行期为2014年1月-2014年7月,2014年7月份结项。
二、申报条件
1、 一般项目申报对象为一年级在校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重点项目为二年级在校脱产学习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一、二年级在校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
2013级在校研究生只能申报一般项目,2012级在校研究生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2、 一般项目未正常结项或结项考核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在二年级时不能申报重点项目;
3、 正在执行国内外联合培养项目和产学研联合培养项目的研究生不能申报重点项目;
4、 一年级已获批重点项目的博士研究生(项目负责人)不能在二年级时再次申报;
5、优先资助参加导师纵向课题研究的重点项目。
6、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三、资助额度
1、项目数和资助金额由研究生部依据每年教委批复的专项金额确定。2014年一般项目为300项;重点项目为80项,其中硕士研究生40项,博士研究生40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3000元/项,重点项目:8000元/项。
四、申报、评审、结项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各学院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按照研究部下达的相关指标控制数决定一般项目的立项名单和重点项目的推荐名单
我院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4项,院级资助项目待定。
2、院系推荐的重点项目由研究生部组织专家组评议,决定重点项目立项名单。
3、立项项目如果需要推迟结题时间,应提前两个月向研究生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报经研究生部批准,但推迟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且不能晚于项目申请者毕业前2个月。
获得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归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和项目组,若公开出版必须注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字样,且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组成员,单位必须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获得一般项目资助的至少应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增刊不计)。
获得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组至少应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CSSCI或北大核心期刊)。
五、提交材料
请登录研究生部网页,点击项目与成果栏目,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认真填写,并要求申请人导师和所在院系签章。
六、时间安排:
1、2013年12月27日-2014年 1月7日 研究生向院系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项目申报书1份,交至学院405办公室;电子版交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
2、2014年1月7日 院系评审和推荐。
3、2014年1月8日 院系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部。
七、联系方式:电话:8395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