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一、 2014年新增选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开始。
二、 申报条件
详见研究生部网页“管理制度”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遴选、聘任硕士生导师的暂行规定》。
三、 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填写《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个人近五年(2009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15日)科研成果及项目由科研处打印审核、本人签字确认,附在《简况表》后,连同本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不超过三件)一起装入一个表面贴有《简况表》封面的档案袋中,交至刘娟处。简况表电子版发送至刘娟邮箱。
截止时间:5月18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