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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第四届“学术报告月”系列活动第七期

 
为了促进学院教师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届“学术报告月”系列活动第七期于112日下午1点半在慎思楼111教室举行。马克思义学院师生共同参加了本次报告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颖老师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隽老师分别做了关于《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和《“爱智慧”与英国学院制大学教育——以牛津大学为例》的主题报告。
刘隽老师首先从多层次紧凑的课程设置,丰富温暖的学院制,贯穿生活始终的“爱智慧”传统三个方面为大家介绍了她访学期间的工作与研究。讲座一开始,她简单概述了牛津大学特有的教育地位及其优秀的学术传统。牛津大学拥有强大的师资队伍,仅哲学系就有近150名学者。课程设置涵盖哲学各个门类,时间跨度从古典到后现代;除了正常的本科、研究生课程之外,辅之以大量讲座和论坛,为研究者提供了坚实的学术平台。其次,牛津大学拥有极具特色的学院制,学院为学生提供生活、学习与工作的平台,每个学院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文化,从开学到考试,直至最终毕业都有各种强调仪式感的规定,诸如穿哈利波特式的长袍,考试佩戴康乃馨等。同时导师制与学院制相配合,为学生提供精英化教育,这也是牛津大学一直不断为社会各界输送优秀人才的原因。最后,她还结合自己的经历讲述了英国人在平时生活的细节如何贯穿对“爱智慧”的深刻思考。

 
王颖老师在报告中首先带领同学们回顾了一些中西方历史上建立法治基础的形式,并引出了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的主题。中国学习西方经历的三个阶段,第一步,学习西方的器物和技术,第二步,进行制度变革,第三步,进行文化变革。在这样的学习的磨合与交流后逐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然后,王颖老师提出,法治的精神要件分别是善法、恶法价值观的确立;法律至上的观念的树立;法的统治意识的出现与权利文化作为制度的滋养。她通过一些法律条文的罗列得出法治的实体要件是“约束公权、保障私权”的结论。最后,王颖老师提出法治的形式要件包括三点,一是要维护法治的统一性;二是要有懂法并守护法律信仰的公务员队伍;三是要有独立、公正、权威的司法系统,四是要有发达的法学教育。
本次报告会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