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组织了学院的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教师节提出的“四有好教师”的标准以及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学习和研讨。学院院长刘冠军、副院长李久林、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及支部书记参加了座谈。研讨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李丽娜主持。
李丽娜指出,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校的道德以及文化建设中应该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学校主管领导也希望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问题上,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学院理论中心组学习,一方面希望提升教师们的职业认同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也希望老师们能够为学校道德文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现场教师踊跃发言、交流思想、碰撞智慧,气氛非常热烈。教师们指出,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教师节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所提出的“四有”好老师标准,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阐释。在一个道德失范的时代,能否通过教师们的率先垂范,净化社会道德环境,教师们也深感责任重大。结合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圣洁课堂公约”的建设,应该体现这样几方面内涵:第一,教育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正面引导;第二,务实的推进方式,突出文明的主题更符合中国国情;第三,注意语言的规范和简洁,突出内在价值与逻辑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