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诚明楼404会议召开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会议。学院领导及全体硕士生导师参加了会议。
刘冠军院长首先介绍了培养方案修订依据的标准:一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总则(讨论稿);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简介》、《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了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刘院长还向导师宣布了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员构成。
接着,刘院长介绍了学院培养方案的修订程序:一、各个专业负责人召集本专业导师组成员修订,形成初步方案;二、召开全体硕士生导师会议,广泛征集导师意见;三、各专业小组根据导师的意见,调整修改培养方案,形成培养方案定稿;四、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各个专业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自专业的培养方案,导师们进行了热烈讨论。最后,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所提意见,尽快完善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