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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学习贯彻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文件的会议

 
201614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学习贯彻学校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会议,在诚明楼五层会议室举行。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冠军、党总支书记王银江、副院长李久林、研究生班主任刘娟、学院的全体研究生导师以及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参加了本次学习会议。本次会议由研究生班主任刘娟主持。
首先由刘娟老师宣读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4个文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实施细则》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并向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重点介绍了4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在座的研究生导师和同学们在学习文件内容时都十分认真专注,尤其是201512月出台的两个新文件。
随后,王银江书记指出,研究生期间的两大任务,一个是课程的学习与学生活动,还有一个就是学位论文的写作,而就业代表着学习成果与研究质量要接受社会的检验。希望同学们增强对学位论文写作的认识与重视,也要处理好两大任务之间的关系,做到学有所得。
最后,刘冠军院长作总结发言。刘院长表示,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都很重视,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文件。学校学位委员会和研究生部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也高度重视,刚才集体学习的学校的这4个文件,也是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学位论文质量的高低也是研究生培养质量优劣的标志之一。召开这次会议也是希望全体导师和研究生同学都要加深对学位论文质量重要性的重视。研究生同学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学位论文的撰写上,要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地撰写出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尤其是现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台了研究生毕业后学位论文的抽检制度,研究生同学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必须把主要时间精力放在毕业论文写作上。为此,研究生同学必须处理好学习研究和其他活动的关系。同时研究生导师也要把好学位论文关,认真指导好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写作,切实负起导师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期望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努力,保质保量地把毕业论文完成。
本次会议在老师们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